恋足者与字母圈中的“脚奴”的区别

塞上狼王 发表于 2020-10-31 09:41

第 1 页

不少人认为恋足就是脚奴,这种人大多是玩SM出身,局限在自己的圈子里面,只知道SM有脚奴,不知道单纯的恋足群体本身人数的众多恐怕较之sm有过之而无不及,实在是太没文化了。要知道脚奴与恋足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,尽管在行为上有诸多相似之处,但本质上却是天壤之别。 在表现上,两者都是围绕足部为中心,不论亲吻、舔食,还是到最终的脚交,都离不开脚、丝袜、高跟鞋构成的引诱关系。 脚奴,在SM角色中扮演M,即受虐方。脚奴是只能服务S足部相关的一种M。要探讨脚奴和恋足的差别,就逃不开M的心理特征。只不过一说心理特征又要说书上的废话,我实在不愿意多讲,有兴趣的自己买一本李银河教授关于虐恋亚文化的书看,比N多专家写得好多了,避开科普教育,脚奴之和恋足有区别,最关键的因素有两个,其一是心理感知不同,脚奴首先要完全认同S在行为上的支配地位,不仅要服从命令听指挥,还要在心理上认同S对其人格的支配,换句话说就是M在特定时间内完全是S的私有物品,注意是物品不是人,至于如果是私奴又是另外一回事,我们在这里不讨论,免得问题复杂化。而对于恋足者来说,恋足过程中的内心是自主的,只需要获得另一方认同即可,不存在对人格的支配,主客体双方在心理上是基于平等条件的。其二是地位不同,由于脚奴对S的服务都是听从于S,叫你舔足底就绝对不能舔脚趾,否则就有被处罚的可能,这是基于S的支配地位产生的从属关系,就是需要M的地位低于S才能完成SM游戏的整个过程。而恋足者在主客体双方的地位上是平等的,作为被恋一方的客体可以要求主体恋足者做某些行为和动作,但这种要求不带有强制性,也就是不占有高于恋足者的支配权,恋足者是否遵从或者接受完全看自己的意愿,即便不接受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。 再进一步对比心理差异可以发现,脚奴首先是以M的身份出现,这决定了其受支配的特征,在恋足过程中,其心理模式是:我不一定要恋足但我服从你的意志,我服从你的意志恋足并且按照你的方式恋足。 恋足者则不同,在大多数恋足过程中,恋足者尽管在地位上与被恋者平等,但在心理上实际扮演的是支配者的角色,也就是说他们的心理模式为:我要恋你的足并且要按照我的方式来。 综上所述就是为什么我曰:“恋足即是恋足,脚奴即是脚奴。”的根本原因了。只不过脚奴和恋足者的这种差异并不是绝对固定不变的,两者之间的角色也是可以发生逆转的。作为脚奴,发生角色逆转的可能是该M为双向的,即又是M也是S,那么当他角色转换为S时就取得了对恋足的支配权。 恋足者与脚奴之大不同 对恋足者来说情况要稍微复杂一些,由于产生恋物的原始动因太多,一部分恋足者天生就有被支配欲望,合适的机会下很容易就成为脚奴,甚至走的更远。还有一部分恋足者是基于后天原因成为脚奴,可以这样说,由于恋足群体的特殊性,往往很难找到合适的恋足对象,在恋足者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前提下,这部分恋足者选择能够接触到女性足部的SM游戏,以放弃支配权为代价换取自己欲望的满足,但是这种情况下恋足者的欲望释放是不完全的,原因就是其本质是期望占有支配地位,被支配的整个过程很难使其充分的释放自己的欲望,在其心理上的“我要怎么样”始终受到“我只能怎么样”的支配,即便整个过程中生理需求得到满足,其心理需求也是欠缺的。 在脚奴和恋足关系这个问题上我还有一点说明,别忘记在恋足圈子里面还有一部分坚守支配权的人,他们或者是因为能找到恋足的对象,或者是因为其人格、自尊心不允许自己成为脚奴,从而成为恋足者中的绝大部分,正因为他们的存在,使恋足圈子得以保存了独立性和完整性,前面提到的由恋足者转变成脚奴的人,以及本来就是脚奴的人构成的恋足小圈子,在整个恋物圈严重受到由大部分坚守者构成的小圈子的排斥。这种情况大致持续了好几年,直到近一年左右才开始有所好转。这个现象暗示我们,不同的亚文化之间,侵蚀也好,融合也好,已经从内部开始相互包容,那么,这个社会对亚文化的包容要从什么时候才算一个正式的开始呢?